继父子争夺赔偿款
法官调解双方言和
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永红 吉昌)昨日,中牟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财产纠纷案件。原、被告握手言和,对法官表示衷心感谢。
据了解,原告白某与被告丁某是没有抚育、赡养的继父子关系,原告母亲朱某生有一子一女,均已成家。2008年初,原告母亲朱某与被告丁某登记再婚并单独居住。今年7月2日,朱某因交通事故死亡,被告一次性领取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1万元。被告主动给朱某女儿2万元,拒绝分给原告。被告称:朱某生前原告未尽赡养义务,事故发生后,都不曾看望其母亲,并拒不办理朱某的丧事,埋葬当天也不为其母亲送行,因此不同意分给原告死亡赔偿金,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认为,原、被告是继父子关系,且是同一村村民,如果能化解矛盾,对双方都有意义。法官先后多次前去原、被告村里做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开庭前,原、被告和解,被告主动给付原告1.5万元。原告对自己的过去,也深表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