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女性创业将优先获得财政贴息小额担保贷款。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女性创业者,小额担保贷款个人最高可贷8万元。
妇字号小企业可获扶持
按照规定,可获得优先扶持的女性创业者包括: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条件的城镇下岗失业妇女、女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女农民工、乡镇以上级别表彰的先进妇女典型、有创业愿望的城乡自主创业妇女。此外,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合法经营和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达到规定要求的以女性为主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简称妇字号小企业)也可获得贷款扶持。
资格认定条件并不复杂
据悉,为最大限度地方便女性创业者,申请财政贴息贷款的资格认定程序并不复杂。其中,下岗失业妇女,需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女大中专毕业生,需持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回乡创业女农民工,需要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先进妇女典型,需要提供乡镇以上组织颁发的证书或表彰证明;有创业愿望的城乡自主创业妇女,则只需要提供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证明;合伙经营者,要求符合上述个人条件的人员的合伙协议或章程;妇字号小企业,需要是女性领办或女性员工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要求。
个人贷款最高可达8万元
对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条件的城镇妇女,经办金融机构新发放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8万元,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金融机构可将人均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
此外,自2009年1月1日起,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和农村妇女新发放的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逾期不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