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栾月琳)本报2日五版报道的市民韩先生遭遇《停机不告知 收费不透明 催费不含糊》一事,在广大消费者中引起强烈共鸣。他们或打热线电话,或发送短信,叙说自己的遭遇。
一位平顶山的朋友说,自己办理补卡业务,结果显示号码不是自己的,多次找通讯运营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向媒体投诉后,通讯运营商出面解决了问题,并提出提供200元话费作为补偿。之后的两个月,自己的话费疯长,怀疑补偿的200元话费又被暗中扣除了,而客服的解释是手机上网产生的费用。这位平顶山的朋友说自己从不用手机上网,而且自己的手机也无法上网。
市民陈先生讲述了家人的遭遇。他的亲属曾购买通讯运营商返还话费业务,原约定是返还话费6个月,但通讯运营商只返还5个月就不再返还了。陈先生的家人曾多次与通讯运营商沟通,均未得到满意答复。陈先生说已准备起诉,来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众多消费者都谈到,自己的座机费或手机费用是通过银行代扣的,实际消费情况自己并不了解,即使手机有一个话费告知,也是以月计算,并不具体,至于查询出单,那种麻烦不是任何人都能忍受的,运营商的售后服务完全可以更主动细致些。作为相对弱势的消费者,希望通讯运营商能够切实树立服务思想。
记者综合有关数据发现,消费者投诉最多的是通讯运营商乱扣话费和上网流量费,大约占46%,其次是擅自开通扣费业务强制消费,甚至没有消费也有话费扣除等。
就韩先生遭遇的问题,记者咨询了资深律师崔强。崔律师认为,电信运营商和个人用户之间是相互平等的,都应该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责任。韩先生定制宽带绑定固定电话套餐业务,应该视为一种合同行为。通讯运营商是否有权单方面停机,要看当初定制套餐时的具体约定。如果约定定制一年,到期停机就是按合同办事;既然按合同约定履行停机,那么就不应该产生新的话费,这其中是否有什么技术或其他方面的问题,通讯运营商有义务给消费者解释。
崔律师认为,通讯运营商应该更多地考虑更好地改进其工作方法和服务方式,将催费通知贴在大门上的做法,显然不太恰当,在当今社会,公民越来越注重个人信誉,韩先生对此感到恼火,是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