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广州市总工会副主席刘小钢向公安局副局长祁晓林表示,前段时间广州公安局联合多部门组织反恐演习,反恐演习所用的假设多次都是以“工人为了讨欠薪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刘小钢说,“作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觉得公安部门这么做不太好。”(12月9日《信息时报》)
虽是演习,假想对象未必不会成为真实的打击目标。这就好比一个想当演员的年轻人,绝无可能到肉联厂去实习。
不可否认,有些讨薪群体性事件并非和平理性。然而,社会治安问题、一般违法犯罪事件以及权益诉求行动与恐怖主义事件有根本不同。这就是为什么不同的事件,有的要用催泪弹,有的则要坐下来谈判。
工会人士说“不舒服”、“不太好”,我觉得说轻了,给足了对方面子。把什么人、什么事情作为国家机器的假想敌,这是你想选择什么样的治理状态问题。 文/刘 敏 漫画/曹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