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才萍等涉黑案
二审维持原判
新华社重庆12月11日电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11日对谢才萍等2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谢才萍等15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对谢才萍18年有期徒刑以及其余21名被告人1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的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以来,以谢才萍为组织、领导者,以唐家政、唐晓青等为骨干成员,网罗了罗璇、郑伟、李雷等人,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他们以开设赌场为主要犯罪活动,不仅实施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多次向职能部门有关人员行贿,以获得非法保护,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重庆高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