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立 通讯员 朱彦莉)为整治拉票贿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新密市近日采取措施,集中治理干部选拔中的拉票行为。
该市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和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工作中,凡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或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或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等行为,均属拉票行为。
在民主推荐工作开始前发现并查实拉票的,取消其被推荐人选资格;考察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考察或推荐结束后发现并查实的,已列为拟任人选或后备干部的,取消其拟任人选或后备干部资格;已经提拔的要免去现职,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参与、帮助他人拉推荐票的,比照为自己拉票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新密市委组织部设立举报电话,在《新密党建网》上开通举报信箱,受理有关举报,从快从严办理、认真查核群众反映的拉票问题。对收到的反映拉票问题比较具体的举报件和上级交办的举报查核件,每一查核件都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建立责任制,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