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晓鹏)郑州市房管局15日发布,本市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年审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廉租户要于2010年1月15日前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进行年审登记,凡未进行年审登记的,视为主动放弃廉租房保障资格。
据介绍,此次年审的对象为市内五区及高新区范围内,2009年7月1日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全部对象。今后,廉租住房年审将分两次,分别在1月和7月。即上半年纳入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下一年度1月进行年审登记;下半年纳入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下一年度7月进行年审登记。
市内各区廉租办年审咨询电话
●金水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63979622
●二七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68889275
●中原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67614872
●管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66227514
●惠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63639393
●高新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6798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