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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戒毒工作建立新机制
社区需设专职禁毒委员

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王若丕)为遏制毒品的社会危害,我市将建立社区集戒毒(康复)治疗、心理干预、帮扶救助、监控管理为一体的工作机制。昨日,市政府出台了《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意见》,今后我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社区设专职的禁毒委员,戒毒(康复)工作人员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并能够及时、持续、有效地对吸毒人员开展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

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市各街道、乡镇要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社区要有戒毒办公场所,筹建戒毒医疗门诊,并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为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定点的戒毒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医疗机构。

同时,各社区还将建立戒毒(康复)人员基础档案,针对戒毒人员组织包括禁毒志愿者、戒毒对象家庭成员在内的帮教小组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政府明确,现有吸毒人员20人以上的社区可设专职禁毒委员,或明确专人管理;不足20人的可明确社区委员兼管,负责本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各街道、乡镇均要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门办公场所,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市政府要求全市各街道、乡镇和社区两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应认真落实好日常监护工作制度。包括戒毒人员的技能培训、就学、就业援助;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尿样检测;帮教谈心、家访工作等;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及时向公安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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