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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少爷们儿当“法官”

本报讯(记者 张乔普 通讯员 王永红 闫晗) “是社会法庭救了俺一家,社会法官是俺农民的知心人。”拉着中牟白沙镇社会法官王中玉的手,后潘庄村村民朱玉修一个劲掉眼泪。因为和村民周成妮的土地纠纷,两家差点械斗,王中玉一趟趟地调解,让两家人又成了互帮互助的好邻居。

作为全市三个试点之一,中牟县人民法院今年8月初在白沙镇设立社会法庭。试行4个月来,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50余起,调解结案20余起,无一起反悔。社会法庭依靠老少爷们儿将身边的纠纷化解于诉前,基本上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冉庄村朱国记与韩玉才的经济纠纷持续了近20年时间,两家曾拿刀动棍、武力相见。社会法庭全体人员白天找不到人就晚上去,一趟不行就跑几趟,你说不动我去说,我说不动托熟人去……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协定,持续20年的纠纷得以平息。

“这些法官都是俺身边的人,更了解俺的想法。”拿到迟到了近20年的6500元钱,朱国记打心眼里感谢这些不收费的法官们。

目前,25名分布在各个村子的社会法官中,有年逾花甲的老党员、有退伍军人、还有长期从事基层工作的村干部,他们大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乐于帮助群众,并有较强的调处纠纷的能力,在选任社会法官前,群众就经常找他们解决纠纷。

让王中玉他们高兴的是,镇上对他们的工作很支持,专门从镇服务大厅的显要位置抽出两间办公用房,把社会法庭设在了群众最方便的地方。

中牟白沙镇用社会法庭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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