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冬季
煤矿安全检查
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红文 宝启)记者昨日从市煤炭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年末岁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即日起到2010年1月10日,全市将开展煤矿冬季安全大检查。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县(市)煤炭管理部门组织全面检查、市局重点督察的方法。市局成立3个督察组对各煤矿企业开展自查情况,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部署和检查情况进行督察,重点督察对已批准复工复产、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和高突矿井,每个督察组抽察督察矿井不得少于7个。
检察主要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矿井通风系统、安全监控系统、排水系统是否完善可靠;生产矿井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或存在重大隐患生产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