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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律师事务所”候选单位事迹简介
“十佳律师”候选人事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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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律师”候选人事迹简介
(以姓氏笔划为序)

01.

马大伟

男,河南旺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郑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专注于海商、海事、涉外法律事务,办理过上百起海事、涉外案件,具有较高的信誉。该同志长期担任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中央企业)河南区20家法人单位的法律顾问。现主要为本省进出口贸易公司、国际货运及货运代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02.

王建国

男,河南见地律师事务所律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服务意识较强,热衷法律援助和社会公益活动,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多次参加法律援助的刑事、民事辩护代理工作。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

03.

王福立

男,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担任十余家政府机关、金融业、建筑业及其他企业法律顾问;曾办理过轰动郑州各大媒体 “医院变灵堂”的某医疗纠纷案,复议过因国家不当规定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也曾冒着“非典”风险自费为全身被硫酸烧伤的打工女维权案而远赴上海求证;积极组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多次赴学校、机关、企业作法制报告;为法制建设,为维护公平正义,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04.

冯建华

男,河南绿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合同、公司等商事、经济法律事务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先后有多篇文章发表或者在全国性研讨会上进行交流。热心公益和法律援助事业。执业中,能够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05.

刘朝旺

男,河南裕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忠于宪法、践行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一定的逻辑思维和法律功底;诚信敬业、恪尽职守,为其赢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同时也是河南电视台第四频道《走进法庭》栏目的案件点评律师之一。

06.

孙合慧

男, 河南得益律师事务所主任。忠于宪法和法律,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感较强。诚信服务,勤勉工作,恪守执业理念,热心公益事业,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主动指导和培养年轻律师,不断提高年轻律师的办案能力和技巧。

07.

何 溢

男,河南力天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郑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市律协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委员会主任。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关注民生,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代理民商事案件50余起,涉案金额近亿元。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承办刑事案件30余起,其中一部分被告人得到司法机关改变定性、判处缓刑等减轻或从轻处理。

08.

张国防

男,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郑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在知识产权、医疗纠纷、房地产等领域,尤其是作为河南省第一位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复合型律师,办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近百件。其中代理了郑州71名“夏利”出租车产品质量纠纷案;首例返还双胞胎婴儿案和人体增高案。先后担任郑州交运集团、郑州航院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09.

张雁群

男,河南正方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郑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郑州市律师协会党总支组织委员。2009年被省律协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当作自己的目标;在实践法律,维护法律尊严方面取得了优异成就;自觉地维护了国家利益、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0.

李 棽

女,河南力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南法学会律师协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关注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学术交流,主持和撰写著作3部,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理论性研讨文章14篇。

11.

陈 苒

男,河南明天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郑州市仲裁委仲裁员。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勇于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担任企业法律顾问40余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热心公益事业,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6件,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12.

范现彬

男,河南广奥律师事务所律师。自觉提高政治素养,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对民事、商事、刑事、涉外等法律均有一定关注和研究;能够自觉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受到社会群众赞许。

13.

郑丽君

女,河南商都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承办民、商、刑及援助案件600余起,为委托人和顾问单位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积极参加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和各类公益活动;先后获得“全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先进个人”、郑州市“年度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先进个人”。

14.

唐 军

女,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主任,郑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法学会理事、河南省律协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郑州市人大信访法律法规咨询员、郑州市中级法院党风廉政监督员、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河报》法律咨询专家团成员。郑州轻工业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兼职教授,先后获得河南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郑州市优秀社科工作者、郑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15.

常贵武

男,河南万翔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严格遵守《律师法》等规定,从业公正,作风严谨。先后被评为“河南省法制理念教育先进个人”、“郑州市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郑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先进个人”等;担任多家单位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高的执业水平。恪尽职守,热心公益,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律师应有的社会责任。

2009年度郑州市“十佳律师事务所”和“十佳律师”评选公示暨投票须知

郑州市“十佳律师事务所”和“十佳律师”评选活动,在各律师事务所推荐的基础上,经“双十佳”评选领导小组考核、初评,确定河南力天律师事务所等15家律师事务所和马大伟等15名律师为“双十佳”候选律师事务所和候选律师。为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将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十佳律师事务所”和“十佳律师”先进评选出来,现通过《郑州日报》对候选律师事务所和候选律师进行公示和群众投票。评选领导小组将以公示和群众投票结果为依据,评选出本年度“十佳律师事务所”和“十佳律师”。

一、从公示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以上候选律师事务所和候选律师事迹的真实性存在的问题,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郑州市“双十佳”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举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桐柏路224号郑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邮编:450007,电话:67651178)。

二、投票方式

参与报纸投票的群众须从《郑州日报》公布的候选律师事务所和候选律师中各选出10名,用黑色或蓝色的水笔将选票上相应的圆圈涂实,(多选或少选均视为无效票),将填好的选票剪下,写清楚投票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贴在信封背面(复印票无效)寄到郑州市“十佳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评选办公室。(郑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为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拉票,欢迎各界群众社会舆论予以监督、举报,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十佳律师事务所”和“十佳律师”本年度评选资格,并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通报批评。

三、投票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1日24时(以投寄时间为准)。

郑州市“十佳律师事务所” “十佳律师”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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