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报料:一家在华外企,下班时居然要求女工在众目睽睽下解开裤腰带接受安检。(12月23日《南方日报》)
《宪法》第37条、《刑法》第245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民法通则》第101条,加上一周后就要施行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算起来,至少有5部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人身自由作出了相关规定。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此乃中国社会的执法通病。照此下去,哪怕再颁布5部、10部禁止搜身法令,情形也难以得到根本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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