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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郑州红十字事业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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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建设 提升服务能力
实现郑州红十字事业新跨越
ZHENGZHOU DAILY 2009年12月28日 星期一 4 编辑 崔 瑞 校对 宋院红 电话 67655632Email:zzrb5271@vip.163.com 专 版

全市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

第一章

第四条:中国红十字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简称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对外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对内指导全国红十字会的工作,会址设在北京。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各级红十字会会址设在同级政府所在地。

第七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红十字会机关工作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第八条: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与自己职责有关的活动,接受人民政府的支持、资助和监督。

第三章

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本章程,自愿缴纳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红十字会。

第六章

第三十七条:省、市(地)、县级红十字会名誉会长由同级理事会聘请当地主要领导担任;省、市(地)、县级红十字会会长一般应推选当地同级现职领导担任,其工作变动时应及时改选;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具备能够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条件。

第三十九条:城市街道(社区)、农村乡镇(村、组)、企业和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和其他组织中建立的红十字会为基层组织。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的救助活动,举办初级救护培训、群众性健康知识普及及其他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

第八章

第四十三条: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

(一)红十字会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

(三)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拨款;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五条:红十字会的经费和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

本报记者 梁 晓 通讯员 梅喜光 文/图

深入社区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

巩义市红十字会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募捐活动

二七区红十字会救助贫困学生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摘录)

(2009年10月29日中国红十字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市直会员单位深入社区开展义诊活动

郑州市红十字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

新闻系统红十字志愿者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

整装待发的郑州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援队

参合大病农民患者领取“新农合”救助金

2009年10月,中国红十字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九大”会议明确提出红十字事业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红十字精神广泛传播,红十字会知晓率和公信力进一步提高;红十字人道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应急能力进一步提高,救助实力进一步增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事业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按专业、分领域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红十字志愿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国红十字会在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中的影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

针对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工作,“九大”会议更是提出了明确要求:努力建设运转良好的各级红十字会组织,继续理顺地(市、州、盟)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争取多数县(市、区、旗)级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

就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河南省、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通知》,明确下达了“理顺各县(市)、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帮助解决好各级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问题,落实办公场所和经费,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目标任务。副省长宋璇涛就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指出要把理顺管理体制工作纳入全省机构改革总体规划,按照要求将县级红十字会从卫生行政部门划出,独立设置,由政府直接联系,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办公场所五到位。

2009年11月10日,郑州市政府召开全市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总会“九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县级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工作。

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刘东指出,红十字事业是事关民生的事业。红十字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生活境况。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红十字工作在促进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化解各类矛盾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理顺管理体制,是时代发展、社会进步的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郑州市红十字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河南省红十字会的要求,大力加强组织建设,积极推进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工作,推动全市各项红十字工作蓬勃开展。

郑州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张春香介绍,郑州市红十字会成立于上世纪50年代中期,文革期间一度停止活动,1986年恢复工作,1996年被批准为隶属郑州市卫生局领导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在上级红十字会和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郑州市红十字会于2003年6月理顺管理体制,被市编委批准为正县级群团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由市政府领导联系。郑州市红十字会现有工作人员16名,机关下设办公室、赈济部和宣传部。根据工作需要,又内设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站、初级卫生救护培训中心及备灾救灾中心,达到了机构设置齐全,功能基本完善,为有效开展红十字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全市共有基层红十字会组织530个,市直团体会员单位43个,共有会员18万余人。

发展才是硬道理。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工作,也必须顺应新形势下红十字工作的要求,不断发展创新。

独立设置后的郑州市红十字会,以理顺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分别于2005年、2007年成立了机关“党支部”和“党组”,为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推动郑州红十字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同时,强化机关内部建设,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张春香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市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已经实现完全理顺,县级红十字会基本理顺了管理体制。按照要求,各县(市)、区红十字会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进行汇报,全力推动县级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工作。刘东副市长亲自带队,率调研组赴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调研、督导红十字会理顺体制工作。

日前,从新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传来消息,新郑市编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新郑市红十字会理顺体制工作,原则上同意红十字会独立设置,并将其机构升格为正科级,人员编制增至10人,列入党群系统。这标志着新郑市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这也为全市县级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工作开了个好头。

张春香告诉记者,下一步,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工作的重点是,在理顺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加强自身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组织网络,充分发挥机关、学校、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红十字组织的作用,拓宽人道主义工作服务领域,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工作内涵,不断增强基层红十字会组织的生命力。

伴随着组织、服务向基层的不断延伸和发展,全市基层红十字服务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就。社区、农村、学校处处闪耀着红十字光辉,流淌着“人道、博爱、奉献”爱的赞歌。

“谢谢红十字会,为我准备了这么丰富的年货!”新郑市梨河镇贫困户李大娘,接到红十字会送来的面粉、食用油、棉被等慰问品,高兴得流下了眼泪。

2007年初,郑州市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全面启动,标志着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开始向社区延伸,成为服务和联系社区居民的窗口和纽带。全市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在健全组织的基础上,通过特色鲜明的服务活动,得到广大社区居民的认可和欢迎。2008年,二七区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民政部授予“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荣誉称号。

“我们相信通过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将会有更多的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得到帮助。”张春香充满信心地说,我市的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已纳入政府“建设和谐社区发展纲要”,并制定了长远规划和“创建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示范市”实施方案,全市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正朝着广泛、深入、规范化方向不断开展,在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疾病预防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以及弱势群众救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在农村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工作中,郑州市红十字会着力引领县(市)、区红十字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农村红十字工作。新郑市政府下发了《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红十字组织建设的通知》,该市16个乡(镇)成立了红十字会,建立了325个村级红十字基层组织,颇具特色的乡、村两级红十字组织网络已初步形成。新郑市红十字会作为新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单位,为166名大病患者发放了价值30余万元的医疗救助金和救助物资。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支持下,新郑市建立了“京华博爱卫生站”和“树华博爱卫生院”,改善了农村群众的就医条件。

为积极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培养青少年社会服务意识,使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成为德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市红十字会联合市教育局、卫生局和共青团成立了郑州市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要求市属各学校成立红十字会组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纳入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把红十字会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全市12个县(市)、区红十字会也相继成立了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有力地推动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开展。

目前,全市共172所学校建立了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在开展卫生救护知识普及、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救灾救助的募捐等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2008年抗震救灾募捐活动中,全市各级学校红十字会捐款400余万元。由于成绩显著,郑州市信息技术学校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授予“全国红十字模范校”荣誉称号。

近年来,郑州市红十字会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相继组建了赈灾募捐、灾害救援、卫生救护、新闻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等志愿者队伍。尤其是在“5·12”抗震救灾活动中,广大志愿者活跃在抗震救灾募捐工作的第一线,为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做出了积极贡献,充分发挥了志愿服务在红十字事业中的作用,成为我市红十字事业中的一支生力军。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红十字志愿者2000余人,涵盖了不同民族、不同职业、不同文化层次和不同年龄段。他们在备灾救灾、社会救助、卫生救护培训、新闻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等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工作,郑州市红十字会制定了《红十字志愿服务2008—2010年发展规划》和《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对今后全市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开展制定了目标,提出了要求,推动全市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和社会化方向不断发展。

作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会员单位在市红十字会的领导下,在募捐救助、应急救援、义诊义治、社区红十字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在2008年“5·12”抗震救灾工作中,全市各会员单积极开展赈灾募捐活动,累计为灾区募集善款超过800万元。郑州市疾病控制中心、郑州市骨科医院、郑州人民医院等会员单位组成医疗求援小分队,奔赴灾区支援抗震救灾工作。

多年来,各会员单位发挥自身优势,走上街头、走进农村、深入社区,积极开展义诊义治、普及卫生和防病知识。累计发放价值500余万元的药品,受益群众达35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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