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庭审
明年全面开放
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伟伟 樊洪)今后,全省法院庭审将完全透明化。昨日,记者从省法院获悉,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全省法院庭审将全面开放,市民可凭身份证旁听。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审判公开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阳光审判,省法院近日出台下发了《关于全面开放庭审活动的暂行规定》,对市民旁听庭审进行了具体规范。《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规定》,除精神病人、酗酒的人、未经法院许可的未成年人、拟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等,市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就可以自由旁听案件审理。
“此前,三级法院裁判文书已经全部上网公布,实现了审判结果公开。”据省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全省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裁判文书上网实现审判结果公开,破除司法“神秘感”后,全面实行审判过程公开后又一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