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法规
明年实施
《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
(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背景:房地产开发经营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广大市民切身利益。《条例》对违规预售商品房、房屋质量责任划分等问题进行了规定,对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推动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特别规定: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销售保障住房,禁止中介机构代售保障住房。如果擅自销售和代售,由市县等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其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郑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2010年2月1日起实施)
背景:城乡规划管理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后,原来的《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郑州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工程查处条例》已不适应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需要全面修订。
主要内容:本条例共分八章,从规划的制定、实施、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该条例将作为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依据之一。
《郑州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
(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背景:对专利侵权处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特别规定:要加大对专利申请和转化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专利实施”的推广工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利专项资金,用于专利的申请、技术实施和转化;专利维权援助和预警机制建设、宣传培训和人才培养等7个方面,以此加大对专利促进和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