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明起调整
企退人员养老金
增发部分春节前发放
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1月1日起,我省将正式启动2010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增发养老金将于春节前发到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2005年以来连续第6次调整,按照国家要求,2010年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年龄等挂钩,调整水平按照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平均上涨水平为120元左右。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不包括建国前参加工作,且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老工人)、1953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原工商业者等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将继续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予以倾斜。
关于我省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我省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涨幅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增养老金将在春节前发至退休人员手中。对大家十分关注的倾斜对象问题,我省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