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资企业也可申请
政府发展扶持资金
本报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荆佳)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对台资企业出台多项实惠的支持政策。
根据规定,转型升级的台资企业将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我省各级政府设立的相关产业和贸易发展扶持资金,申请程序和条件与内资企业“一视同仁”。进入我省台商投资园区的台资农业项目,符合国家环保、节能减排规定的,也可按有关规定申报我省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申请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攻关及林业建设等专项资金。台资企业在河南研发的专利,将享受本省企业同等的扶持政策。今后,台湾地区投资者凭其返乡证、入境手续等有关身份证明或投资主体资格开业证明等有效材料,可直接办理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