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 娜 实习生 荆 佳
2009年12月1日,我国首部规范婚介服务机构的《婚姻介绍服务》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按照新的国标:征婚者必须实名登记、婚介服务应规定服务期限、“红娘”应持证上岗……如今,国标已实施一个多月,郑州市婚介市场是否按照新国标行事?昨日,记者暗访了几家婚介服务机构,发现新国标的推行不尽如人意,我市婚介市场尚待规范。
“包你成功”字眼随处可见
昨日,记者以一位征婚者的身份来到了经六路一家婚姻介绍所,婚介所内一位“红娘”说:“只要你交钱成为我们的会员,我们不限次数地给你介绍,一定保证你成功。”
“只要我不成功,你们一直负责介绍吗?”当记者提出质疑时,她说:“我们这里登记的人能满足各种征婚人的需求,一般人介绍几次就成功了,如果你每次都不成功恐怕应从自身找原因了。”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蔡旭尧表示:“我们不允许婚介打出‘包成功’之类的广告。‘包成功’,实际上是一种吸引消费者的噱头,或多或少存在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嫌疑。”
红娘不知“性格测试”
记者拨通了二七路一家婚姻介绍所的电话,提出想做一些婚前性格测试,看看适合什么性格的人。对方工作人员竟一问三不知。她说:“我们只安排你们见面,至于合适不合适你们互相了解后再定,不行就继续给你换人。”
蔡旭尧说:“红娘持有资质证有一个明显的好处就是,在上岗前经过服务意识和职业化、婚恋心理学以及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有利于有针对性地开展婚介,提高征婚的成功率。”
不需身份证也可报名
记者电话咨询了二七区一家婚介所,记者表示:“我身份证丢了,还没补出来,是不是要过几天再去?”接电话的人表示:“原则上是要求带证填写的,不过也没关系,你先填表等补出身份证之后再给我们看看也行。”
但在经七路一家婚介所,记者却吃了闭门羹。“我们行业是有规定的,必须是本人持有效证件才能登记,要不我们无法给你提供服务。”
蔡旭尧表示,从1月1日起,郑州市所有婚介都要启用统一的《信息声明》,届时征婚者不仅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同时要签署个人信息真实声明,“如因虚假引发各种问题,征婚者将负法律责任”。
对此,蔡旭尧说:“虽然要求各婚姻介绍机构认真学习婚介服务‘国标’,但它本身是规范性的要求,没有强制性。”他建议消费者一定要与婚介机构签合同,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据悉,目前,郑州市经过市民政部门批准,并且拥有“婚姻介绍机构资质”的婚介所共有60多家。若市民对婚介服务不满意,或上当受骗,可拨打67189105举报。如果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则应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