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由于新老政策衔接的实际需要,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业务暂缓办理,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参保职工可先行办理登记手续。
昨日,市社保事业管理局2010年度对外业务办理首日,养老保险办事大厅迎来不少参保者,赶搭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新政“头班车”。“国家新政策不是说从今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转移吗?今天都1月5日了,咋还不能办?”在养老保险办事大厅,参保职工冯晓辛心存疑惑。
为啥新政实施后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不能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新政公布实施后,与原有政策变化较大,办理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不但要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还要转移12%的单位缴费。这样一来,社保经办机构原有的硬件、软件等配套措施都不能在第一时间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暂缓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目前我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在做设备、人员、工作流程的相关准备工作,待准备充分后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转移手续。
此外,相关负责人提醒,如有急需办理跨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者,不妨在5日~20日前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保险业务大厅登记,一旦我市开始办理,社保经办机构将第一时间与之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