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负责人回应听证会疑云
逢听必涨即“逢涨必听”
有问题说明不是“作秀”
据新华社电 近日北京、上海、沈阳、哈尔滨等城市相继召开调整水价的听证会,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应当怎样认识我国的价格听证制度呢?记者7日采访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有关负责人。
听证会制度只会加强
《价格法》实施以来,我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已召开了上万次价格听证会。毋庸讳言,听证的最终结果绝大多数都是涨价。因此,有人认为听证会其实就是“涨价会”。
对此,发展改革委有关人士认为,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两个原因,即历史原因和利益诉求多元化。
长期以来,我国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资源性产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实行带有“福利性”的低价格政策。另外,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传统的低价格政策客观上加剧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这位负责人说,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客观上要有一个上涨的过程。利益多元化要求政府在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和平衡多方面的利益关系,采取听证会的形式无疑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他说,“逢听必涨”背后的实质是“逢涨必听”,这是保障政府在调整涉及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商品价格时,必须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逢涨必听”反映了价格主管部门严格按程序履行价格监管的职能,这种制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通过改革不断完善,不能一概否定。
开会除了“听”还要“取”
近年来,社会上对听证会的议论不少,其中最多的莫过于认为政府召开听证会是“作秀”。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认为,今年各地举办的价格听证会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群众有意见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些问题恰恰从反面证明了听证会不是作秀。试想,如果没有听证会这一平台,如果不让媒体充分地、公开地报道听证会,这些问题就很难暴露出来。
听证会不仅要认真“听”,而且要把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主要理由向社会说明,也就是还要“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