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栾月琳 郑 磊 文 汪静文 图)昨日《党报热线》刊登《患者看病承担额外费用,公益性机构收钱该不该? 医院停车收费引发市民热议》一文。社会各界人士反响强烈,打电话或发短信,从不同角度发表看法和建议。
医院收费不合理
市民张先生向《党报热线》短信平台发来短信:“公立医院是用纳税人的钱建起来的。公立医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经营性、盈利性单位,患者住院就诊,医院完全没有理由额外收取停车费。”
市民李虎城在电话中说:“就诊停车是医院应该提供给患者的一项服务措施。”他认为,如果说任何服务都必须收费,不付费就不提供服务,这有悖医院“救死扶伤、革命人道主义”的宗旨。
不少市民质疑,患者到医院看病,已经支付了应支付的费用,医院为何不能提供一处免费停车位呢?
患者强烈支持免费
昨日,记者走访了多家医院,发现患者对医院停车收费颇多微词。
在市中医院门前,一位停车缴费的患者表达了心中不快:“前两天我在医院开办的饭店就餐,享受了院内免费停车待遇;而今到医院就诊,进出却要交4元钱停车费。难道,就餐的是上帝,就诊的就不是上帝了?”
为什么在郑州大多数私立医院不收取患者停车费,而全市几乎所有公立医院都停车收费?不少患者认为,这源于公立医院的优越感和大多数市民对公立医院的信任。
有医院赞成停车免费
河南省中医院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医院内停车管理工作已承包给一家物业服务公司,收取的停车费用以支付这些安保服务人员的工资,医院并没有从中获取任何收益。”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政府决定取消医院停车收费项目,我们也热烈赞成。”
郑州大学一家附属医院保卫部门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谈到:“医院内停车位置毕竟有限,医院收取一定停车费用,多少有点限制作用。”对于就诊免费停车,这位负责人表示:“医院不持反对态度!”
律师建议取消收费
就医院停车收费问题,记者征询了法律界有关人士的看法。崔强律师认为,医院收取停车费用,起码要获得停车场管理中心的批准,而且收费标准要低于社会经营性停车场的标准。
“根据《合同法》及《民法》原则,患者到医院就诊、治疗或者住院,就与医院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按照随附义务原则,医院应该免费提供患者车辆的保管服务。”金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健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法律工作者认为,按照郑州市相关规定,医院在获得批准后收取停车费用,可以视为合乎法律、合乎规定的行为。但是,合法的东西不一定就合情合理。既然群众对医院停车收费抱怨颇多,为何有关部门就不能主动取消收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