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影)凤凰苑小区居民的“飞地”生活经本报连续报道后,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市人大代表武明霞多次与记者沟通,了解事情进展。1月8日,市政府副秘书长郑灏东带领市民政、堪界办等相关负责人到凤凰苑小区察看,并召集管城区航海东路办事处和金水区凤凰台办事处负责人协商。由于双方各执一词,首次协商没有成果。市政府办公厅将在本周召集金水、管城两区政府和市国土、公安、计生、劳动等相关部门再度协调。
当日上午,郑灏东一行察看了小区情况。随后,管城区航海东路办事处主任唐莉军和金水区凤凰台办事处一名邢姓主任先后赶到。
就小区归属问题,管城区航海东路办事处主任唐莉军回答:凤凰苑小区所住居民绝大部分是原凤凰台村的村民,前期土地转让、开发等税费都归金水区了,所以小区也应该归金水区管理;况且目前还不知道小区居民是否完成了由“村民”向“市民”的身份转换,若是双重管理,他们则不好管。
而金水区凤凰台办事处的邢主任则认为,凤凰苑小区从开发到完工,他们从没管理过,也没收过税。对于其他情况,则“一问三不知”。
据了解,凤凰苑小区一半儿是商品房,另一半儿是经济适用房,只有极少数是凤凰台村民。与此同时,在凤凰苑小区商业用房中,唯一一家纳税大户——注册资金为500万元的雅马哈摩托车旗舰店,其税务登记证上显示的登记机关为金水区税务部门。
见协商无果,郑灏东提出两点:一是市民政局要抓紧时间,了解、学习外省市在处理“飞地”方面的经验、做法,二是对全市存在的“飞地”调查摸底、搞清现状,并形成报告。他表示,将再次召集金水、管城两区政府和市国土、公安、计生、劳动等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此事。
看到本报报道后,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俊伟认为,既然金水区已承认该小区用地原来归自己管,就是承认了自己对该地块的行政管理权,土地性质的变化和行政管理权的变更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