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7版:市县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千亩温室富乡村
新郑最大邮政营业厅投用
巩义一小学倡导“写字育人”
新密将建密玉矿山公园
巩义一项目获国家支持
科技给巩义企业带来新生
古有《清明上河图》
今有《登邑古城图》
载友驾车撞人获刑
邻居反目法院化解
常香玉故乡将办豫剧大赛
嵩山首次发现自然涌泉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载友驾车撞人获刑
邻居反目法院化解

载友驾车撞人获刑

邻居反目法院化解

本报讯(记者 张乔普通讯员 闫晗 段攀攀)昨日,在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一起债权纠纷案得到妥善解决,因官司已经反目3年的两家邻居重归于好。

路某与蒋某原为好友。3年前,路某开摩托车载蒋某为其办完事回家的途中,不慎撞死人,被判入狱3年,并赔偿数万元。路某刑满释放后,要求蒋某承担部分赔偿费,遭蒋某拒绝后,路某将此事诉至中牟县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路某驾驶车辆时蒋某在车上,蒋某未尽到提醒原告谨慎驾驶注意安全义务,且是在为蒋某办事的途中,故此判决蒋某承担部分赔偿费共计1.9万元。判决生效后,蒋某以自己无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2009年12月路某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蒋某履行义务。

在法院判决未被执行的情况下,昨日,申请人路某的父亲老路来到法院,要求立即对老蒋的儿子实施强制措施。话刚说完,老蒋带着自己的儿子蒋某也来到了法院:“我来就是解决事的,绝不会不敢见人。”

据了解,老蒋和老路本是老邻居,且两家关系以前很好,自从有了这事,两家成了陌路人。眼看着原本的好邻居反目,法院执行人员一边让老路说自己的看法,一边让老蒋谈谈自己的态度。但见时机成熟,执行干警顺口说了句:“远亲不如近邻,家丑不易外扬,不如双方合理和气,平心解决此事吧。”一句顺口的话,二人却都听在了心里,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并互相道歉。老蒋将全部案件款交至法院,路蒋两家重归于好。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