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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束之高阁
“新官须申报财产”看上去很美
大贪何以能“潜伏”20年?
无价的公序良俗与有价的欲望裸奔
科学家获奖才出名的遗憾
变思路破难题 拓服务铸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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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官须申报财产”看上去很美

1月10日,银川的媒体上,《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为期一周的公示期结束。这个2010年“第1号公告”,对于拟提拔的两位处级干部来讲,格外有分量:新提拔处级干部须申报财产。(《人民日报》1月12日)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被称为反腐败的终端机制。通过公开官员财产,实现对权力的监督,这是国际惯例,也是政治文明的内在需求。当前,我国“公开官员财产不差论证只差行动”,既有国外大量成熟经验予以借鉴,又有国内相应实践进行支撑。然而,尽管舆论呼吁了20多年,看似“水到渠成”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至今仍然是“犹抱琵琶半遮面”。

官员财产申报虽然形成广泛共识,但相关立法仍然举步维艰。个中原因何在,早已是一个地球人都明白的事情。多次为官员财产申报求法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曾作过一项调查,称接受调查的官员97%对“官员财产申报”持反对意见。这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迟迟没有推进的关键所在。而或许正因如此,银川才退而求其次,先拿新官开刀。我赞赏这种制度尝试,但我并不认为这种举措会有实质性的成果。

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曾经刊登署名为刘日的文章指出,“新后备干部”相对年轻、容易接受新生事物,更重要的是他们将要“进步”、将要“担当重任”。所以给他们率先公示财产,让他们接受新的清廉的官场文化和规则最为合理。看起来,这似乎还是一种颇有市场的“逻辑”。但问题在于官员财产公开,是一项面向所有公务人员的制度设计,怎么还能“选择性公开”呢?新提拔干部需要以先公示财产的方式来学习清廉官场规则,不公开就不予提拔,而“老干部”则不需要,可以站在一边看热闹,请问制度的公平性何在?

即便是抛开公平不谈,这种选择性公开也很容易沦为形式主义。怎么这么说呢?我们常说上梁不正下梁歪——掌握新官考核管理大权的“领导干部”们都没有进行财产公开,自己都没有以身作则,如何去要求“新官”?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确立和推行,是一项渐进性的行政体制改革,当然不可能一蹴而就,但要谨防在此方面的制度探索异化成“廉政花样”,看上去很美,听起来轰轰烈烈,可热闹一段时间以后再回头来看,还是需要推倒重来,白白浪费了很多公共资源。 鱼烟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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