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贪污六千万
公安局长被双开
四名涉案厅级官员被处分
据新华社广州1月13日电 记者13日从广东省韶关市纪委了解到,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并报广东省委批准,给予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没收其非法所得,上缴国库;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金雄、韶关市委组织部原部长李晓春、韶关市原政协副主席谭章明、韶关市原市委副书记华培强4名涉案违纪省管干部也受到处分。
据韶关市纪委介绍,上述处分决定是2009年11月至12月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并报广东省委批准的。因在叶树养腐败案中违纪,朱金雄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由正厅降为副厅级;李晓春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由副厅降为副处级;谭章明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由副厅降为正处级;华培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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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从1988年在广东省新丰县任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党委书记收受第一笔走私进口汽车的贿赂开始,至2008年因收受巨额贿赂东窗事发为止,涉嫌受贿人民币、港币1800多万元,另有人民币16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据报道:叶树养接收贿赂还给自己预定了目标和“五不”原则:预订目标6000万元:“留下2000万元给儿子、2000万元给女儿女婿、2000万元给自己安度晚年” ;“五不”原则:“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