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 通讯员 崔中平)32名扶沟县农民工,因包工头携款逃匿,无法拿到自己的工钱。巩义市劳动监察大队监察人员奋战三天三夜,依法追缴,并及时为农民工发放3.8万余元工资款。昨日,记者从巩义市人劳局了解到,去年巩义市劳动监察部门,共依法为3370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588.6万元。
2010年1月11日下午5点,巩义市监察大队接到扶沟县32名农民工投诉,称他们在河南华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郑州某公司五指岭工地施工,被拖欠3个月的工资,生活陷入困境。
接到报案后,巩义市人劳局领导高度重视,当即安排监察大队迅速行动,先自己掏腰包给农民工买来热腾腾的饭菜,并连夜行动展开调查,根据情况进行调解。最后按照劳动合同有关法律与施工单位依法交涉,认定施工单位没有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未能直接将工资发给农民工本人等行为,对拖欠事件负有直接责任,依法责令该公司把全部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最终到1月14日晚8点,该公司项目经理刘某从公司总部带来了拖欠的3.8万元工资款,经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的连夜奋战,于15日凌晨2点30分将工资款全部发放给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