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伪劣农药
三人被判徒刑
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李颖)三名男子制造假农药,致使郑州部分农民粮食受损。昨日,高新区法院以生产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鹏、曹健将和韩华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各处罚金3万元。
2008年1月,被告人张鹏、曹健将和韩华从广州某个体商户手里购买了一批“先正达”等名牌农药的外包装物,之后,三人又从北环农化市场购买了一些杀菌、除草类化肥原药,在郑州市杨槐大河市场进行生产,仿冒“先正达”等名牌农药,并以次充好进行销售。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张鹏负责购进原材料,曹健将负责购买包装,韩华负责生产、搬运货物,三人均以郑州市某农药公司老板自称。去年年初,有关部门得到群众举报,一举端掉该窝点,假农药全部扣押,经相关厂家鉴定,产品均为假冒农药。根据三人所标出的销售价格表计算,被扣押的假农药价值人民币近16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鹏、曹健将、韩华,故意生产假农药,涉案金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遂作出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