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市青年男女谈恋爱,已不兴写什么情书了。这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玩意儿,可以说已没有多少人使用了。因此,黑马一早就明白自己所走的是一条艰苦的行程,暗恋阿美未必会成功。欲成功只好坚持持久战。
阿美虽是同一机构的同事,但机构太大了,除了上下班(还得两人掌握的时间一致)两次照面之外,人通常是不大能见到的,更别说接触了。
情书自两个月前开始写,三天一封,最长不超过一周一封,已不知写了多少。
“有反应没?”死党超问他。
黑马摇摇头。
越是没有反应,越说明她的高傲。黑马更是百倍地思慕阿美。情书从三天一封加密到一日一封。两年期到,他又加长了一年。
“十二月二十日是最后一封,当面问问她究竟如何吧!”
这一年他写得更勤,述说他对她的思念以及他以后和她在一起生活的计划。
信晚上写好,早上七点时邮局收第一封信,他会赶在七时前将信掷进公司附近的邮筒。邮筒使他感到无比亲切,正是这邮筒为他输送情意和爱給阿美的。
这一天是十二月十九日。清晨,当他欲将信投入邮筒时,一个邮差阻止了他。
“这邮筒已经停止使用三年了。你不知道吗?”
“轰”一声,黑马的血往脑门冲。顺着邮差的手指,才看到邮筒下方有个小告示。也许大家知道,只有他才这么粗心大意吧?
回家,他写了封短函。次日他当面交给阿美。他读到这么一句:“我曾写了近一千封信给你。”
平安夜,他背着一个大麻袋,还有一束玫瑰花上她家。她读完麻袋内的一千封信是一个月之后的事。再过半年,他俩结婚了。
她送给他的礼物是一本精美的《情书一束》。
摘自《爱情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