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全面建设
地震应急避难所
本报讯(记者 刘俊礼 实习生 张鹏)记者从19日下午召开的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到2010年年底,各县(市)区至少建成一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副市长张建慧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到2018年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能力的目标,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建设规划,做到避难场所建设与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合理规划,到2010年年底,各县(市)区至少建成一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要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要成立抗震设防执法队,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执法检查,保证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