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管委拟在有条件的区域通过合理设置一些过渡性临时早市、夜市、便民农贸经营场所、小型专业服务的摆卖摊区等,引导无证摊贩入场入市经营。对此,广州市常务副市长泼了冷水。他指出,这“绝对是一种不公平、不负责任的行为”。(见1月20日《广州日报》)
这位副市长所谓的“不公平和不负责论”,是指乱摆卖又不交税、对正规业户造成不公平,同时乱摆卖不接受卫生管理,卖出去的东西给市民吃,又是对市民的健康不负责任。我对这两点理由不敢苟同。
首先,城管委说了,在有条件的区域通过合理设置的一些过渡性临时早市、夜市、便民农贸经营场所、小型专业服务的摆卖摊区,而且还是引导无证摊贩入场入市经营。这咋能与乱摆摊、不接受卫生管理相提并论呢?合理设置,就是顾及了城市的分布空间;入场入市经营,正好让游商有位可定,有地可停,这是在规划与引导下进行的合理摆卖设点,怎么就不公平了?如果有金钱做后盾,这些城市底层的百姓,当然愿意去作有店的正规业户。况且政府部门规划的这些临时摊点,完全可以通过有效管理做到不影响正规业户的生意。
再说卫生管理,这本是政府卫生监管机构之职,怎么成了游商不接受管理呢?既然是城管部门规划的不影响城市功能的过渡性市场,那么,这些地方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本是卫生执法部门的职责所在。管理好了是应该的,没去管理或管理不到位,那是失职。我们不能本末倒置,将政府管理缺位之责转嫁到这些游商身上。 明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