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凯 通讯员 左世友)苦练内功,文明立院,扎扎实实开展文明审判、文明司法等创建活动,办人民满意的法院,护航新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记者昨日从新郑了解到,新郑法院成功实现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目标,被河南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两年来,新郑法院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作为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来抓,以文明建院为载体,每年定期召开法官论坛、举办法官廉政书画比赛等文体活动,新建院内文化长廊、图书阅览室、院史馆等,大兴学习之风、文明之风和廉洁之风,不仅提高了法院为民办事的效率,同时也提升了法院工作人员的素质。
另一方面,新郑法院还积极开展立案导诉、信访接待、假日法庭、巡回审判、司法救助、文书上网等便民利民活动,仅去年一年就对111件案件缓减免诉讼费30.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6.3万元;组织规模较大、较有影响的巡回法庭24次,有效解决群众的各种诉求,使法院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群众的认可。
新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法院将围绕广大群众的诉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推出更多便民利民的服务,同时在法院内部开展利于法院工作人员素质提升的文化活动,让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