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型建设是关键
“为什么说这个证据链还不够扎实?如果犯罪嫌疑人对第二组证据持异议,那么后面的几组证据就显得不够有力,所以,我认为应对第二组证据的合法性再次进行审查……”2009年12月8日,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在对拟提起公诉的一起刑事案件进行讨论。该处副处长、全国优秀公诉人乔亦丹笑着说:“不辩不知道,一辩才知道有这么多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如今,‘为什么’已成为郑州市检察官的口头禅。”
这是公诉一处为了提高检察官应对庭审辩论而开设的“每周一课”。其实,类似这样的“每周一课”在郑州检察系统的每一个业务部门都在进行。这只是郑州市检察院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的一个缩影。
对于此项活动,杨祖伟解释说:“我们深知没有人才作保障,其他什么建设都要落空。因此我们鼓励检察官多问‘为什么’,带着疑问去工作。目的就是努力使检察官用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进行学习,让学习成为干警自觉、自愿的行为,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通过学习,提高实效性和实践性,为更好地开展执法活动奠定良好基础。”
市检察院制定了《郑州市检察机关全员正规化岗位培训实施意见》,从2009年6月开始,按照检察业务类别,采取脱产集中培训方式,在两年内把郑州市检察院中层干部及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全部轮训一遍。在此基础上,郑州市检察院与清华大学法学院达成了三年全面合作的框架协议。市检察院反贪局案件管理处副处长郑兰,是市检察院第二批“清华毕业生”之一。2009年9月13日,她与其他67名检察官,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接受了为期12天的学习培训。郑兰说:“在清华大学我们真正感受到了高端学术水准,这样的学习开阔了我们思想的疆域。”
此外,该院还开设检察官大讲堂、岗位业务技能大赛、全员考试等多种形式培训,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到院授课。目前,郑州市两级检察院刻苦学习已蔚成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