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代表 :李刚
案由:建议尽快立法强制性除雪
现状:2009年11月11日,我市遭遇多年罕见的暴雪,大量积雪给全市交通、电力以及群众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虽然政府此前已经颁布了除雪令,但每次大雪后,除了机关、学校等少数单位能及时清理外,多数社会单位对门前积雪都视而不见,市民个人和各类单位除雪率不足20%。此外,在除雪方式上,除了少数主干道有机械辅助之外,更多是靠人力清扫,并且清理后的积雪大多直接堆在道路两侧,还有部分环卫人员直接向道路抛洒积雪,影响交通安全。
建议:以立法的形式出台强制性除雪法规,对责任划分、处罚标准等具体事项逐一明确;建立健全应急处理体系,在大的灾害性降雪天气来临之前,公布即将到来的雪天状况及可能发生的降雪量,提醒各方早做预防;逐步购入大型除雪机械;降雪结束后立即启动应急体系,多方合作进行善后;加强宣传力度,加强公众防灾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