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供水
实行特许经营
供水条例征求意见稿昨论证
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 实习生 张鹏)《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论证会昨日举行。征求意见稿规定,城市公共供水可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即城市公共供水由依法取得特许经营资格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承担。
据了解,现行的《郑州市城市供水条例》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近9年。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供水领域发生了较大变化,高层建筑和二次供水设施不断增加,《物权法》颁布实施后法律环境的变化,给供水管理、供水服务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下一步,《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将在网络上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