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年夜饭莫忘索发票
地税部门支招防酒店偷税
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 丁友明 通讯员 刘惠娟)近几年,春节年夜饭备受市民青睐,年夜饭的价格也节节攀高。记者就消费后是否索要发票进行调查发现,部分饭店存在拒开发票、偷逃税款行为。
消费者在消费时遇到此类现象,究竟该如何应对?市地税局稽查局举报中心负责人给市民支招。
第一,若商家提供了发票,消费者在收到发票后,要仔细核对发票上面的“发票专用章”是否与饭店名字一致,不一致的,应要求商家更换发票或在现有发票上加盖该店的发票专用章。
第二,若商家拒不更换发票或表示发票已用完,暂时没有,消费者可要求商家开具书面证据,并加盖该店发票专用章。待证据固定之后,可拨打电话0371-67655313,及时向地税部门举报。
第三,若消费者遇到了相当蛮横的商家,既不提供发票,也不愿开具相关书面证据,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消费者可拨打上述电话举报,地税稽查部门将及时赶到,进行现场处理;非上班时间可在举报电话语音信箱中留言。
同时,该负责人建议,在有银行POS机的饭店消费时,最好使用银联卡结账,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可将POS清单作为有力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