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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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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0年2月3日在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白红战

——2010年2月3日在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白红战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9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是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市上下万众一心,共克时艰,全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并取得重大成效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历届市人大常委会打下的良好基础上,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服务工作大局,助推经济发展

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和省、市委作出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一系列重大部署。常委会把推动这些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战危机、保增长”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力推动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支持扩大内需。常委会积极落实市委扩内需工作部署,作出了《关于批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扩内需保增长等项目贷款还款承诺的议案的决议》,支持市政府扩大融资规模,加大投资力度,并加强跟踪监督,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市政府新增316亿元项目贷款融资进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督促市政府规范融资管理,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确保财政安全。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旅游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开展集中视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旅游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审议意见,督促市政府加快旅游产业发展。

认真开展视察调研,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建设是保增长、保就业的重要抓手。常委会采取多种措施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作出了《关于大力推进跨越式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决议》和《关于批准郑州市2009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决议》,围绕跨越式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十大重点工程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十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为市委决策和市政府改进工作提供了依据。常委会领导带领全国、省、市、县(市)区四级人大代表,组成农林水牧、工业商贸、城建交通、教科文卫、政府融资5个组,对我市“战危机、保增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和调研,并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战危机、保增长”重点项目建设、郑州新区规划建设、公路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督促市政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快企业发展。常委会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参与决策、监督协助、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向640名驻郑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发放调查问卷,召开部分企业界人大代表座谈会,收集到“战危机、保增长”意见建议100多条。213名全国、省、市企业界人大代表立足本职,加强企业改革和管理,为“战危机、保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科技自主创新专项工作报告,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市政府进一步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充分发挥企业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中的主体作用,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突出问题。

二、健全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

常委会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适应,紧紧围绕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开展立法工作,2009年共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开展立法调研7件。

突出立法重点,积极服务科学发展。为促进科技自主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常委会制定了《郑州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对专利侵权处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进行规范,加大对专利申请和转化的支持力度,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房地产开发经营涉及千家万户,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常委会重新制定了《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违规预售商品房、房屋质量责任划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问题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为适应我市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常委会及时废旧立新,制定了《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促进了我市城乡协调发展。

重视立法论证,精心编制立法规划。为保证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有序推进,常委会面向社会各界、人大代表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地方立法规划建议项目120件,在认真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围绕中心、突出特色、急需先立”的原则,编制了常委会2009年至2013年立法规划。

完善立法制度,努力提升立法水平。一是推进科学立法。常委会建立了新一届法律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其立法“智囊团”作用。建立健全了法规立项论证制度,把好法规项目“入口关”。二是推进民主立法。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让更多市民通过多种渠道参与立法。法规草案在常委会审议通过之前,在郑州日报和郑州人大网站全文公布,并印发全体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召开各种形式的立法座谈会、论证会28次,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三是推进质量立法。常委会积极探索,首次委托“第三方”郑州大学成立评估课题组,对《郑州市旅游业管理条例》、《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郑州市农业投资保障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进行评估,完善评估指标体系,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常委会还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完成了选举法、统计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侵权行为法,以及河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等14件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三、增强监督实效,依法任免干部

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围绕制约科学发展的关键问题和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年来,共听取和审议36项工作报告,对16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作出审议意见32项。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民生问题解决。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镇就业再就业、“十大实事”办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对残疾人保障法、食品安全法、《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审议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市政府认真整改。坚持跟踪监督,连续四年对《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区中小学校布局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努力推进解决中小学入学难问题,督促市政府2009年在市区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18所。对我市就业再就业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和检查,提出了落实就业优惠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强化职业培训等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督促市政府进一步完善就业机制,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12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万人。加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城乡详规人大备案制度。

关注“三农”问题,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为了抗御旱灾,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分赴农村田间地头督促检查,为促进粮食丰收作出了贡献。常委会对我市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专题视察,督促市政府科学规划、完善机制、加大投入,使扶贫开发工作得到了扎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关系农民群众的健康保障,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和调研,提出了建立稳定增长投入机制、加快医疗队伍培养、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卫生服务机构等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2009年全市新建标准化村卫生所1000个,为1318个标准化村卫生所配备诊疗和健康教育设备,提高了农村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

强化预算监督,推进公共财政建设。常委会审查批准了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改进审议程序,提高审议质量。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有关方面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应上缴财政资金短缺1356.98万元,已上缴894.3万元;偷漏税款项38.39万元全额上缴入库;15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核减工程款24246.84万元,全部在工程结算中予以扣减。

加强司法监督,推进和谐郑州建设。常委会对市政府开展“万警进社区”和“四严一创”活动情况进行视察,督促市政府加强和改进社会治安工作。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平安顺畅出行,对《郑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向市政府提出了解决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加强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加快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救助基金建设等意见和建议。对市法院开展“调解年”活动和市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进行视察,听取和审议了“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两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常委会十分重视信访监督,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信访监督的重要内容,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共办理信访事项2617件次,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并对10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的原则,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8人。在任免工作中,坚持任前考法、任前见面、颁发任命书和就职宣誓制度,增强了被任命干部执政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创新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常委会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着力提高代表工作实效,充分发挥代表在推进我市科学发展中的作用。

搞好服务,夯实代表依法履职基础。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针对换届后新代表较多的实际,先后举办两次代表培训班,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奠定了基础。加强代表活动组织建设,组建了10个市人大代表专业组,调整了1个驻郑全国人大代表小组和6个省人大代表活动组,指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了34个市人大代表活动组。制定和下发代表活动计划,促进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坚持政情通报制度,通过政情通报会、寄发报刊、人大网站和人大代表信息平台等形式,及时向代表通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情况,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精心组织,丰富代表依法履职形式。常委会根据全市工作大局和常委会工作重点,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了65次视察和调研活动,参加代表836人次。坚持和完善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全年组织接待代表日活动9次,接待代表17人次,使代表提出的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加大农村基本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加快索须河惠济区段治理、提高沼气建设补助标准等建议得到较好办理,推动解决了代表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了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全年共组织45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60名公民旁听了常委会会议。

加强督办,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常委会把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作为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6件议案,其中2件立法议案已列入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认真审议关于对黄河湿地候鸟集中停歇地和越冬区域实施严格保护、加快郑州市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建设、加快实施黄帝故里二期扩建工程等4件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以票决形式表决通过了报告。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557件建议进行跟踪督办,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6%。对代表不满意的4件建议,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重新办理并答复代表。坚持重点建议督办制度,选择关于加快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立法、加大中小学校建设力度等20件建议,进行重点办理、重点督办,取得了较好的办理效果。

创新机制,激励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和实行“常委会领导联系常委会委员”、“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的“双联系制度”,及时通报常委会重点工作,了解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履职情况,收集对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代表执行职务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制度,对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记录和考核,完善了代表履职约束机制。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

常委会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作出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着力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思想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扎实开展“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和“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活动,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举办法制讲座、专题报告会和常委会领导在常委会会议上作专题讲座等形式,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法律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工作和常委会机关建设的需要,对常委会现行40项工作制度、43项机关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和汇编,推进了常委会工作及机关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加强作风建设。坚持群众路线,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实反映群众的呼声和愿望,讲实话,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密切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

加强组织建设。依法作出决定,设立市人大常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健全常委会工作机构,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和使用,增强了机关干部队伍的活力。

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推进常委会各项工作中“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人大宣传工作。召开全市人大工作研讨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全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围绕“战危机、保增长”发挥职能作用情况进行了交流研讨。举办首届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优秀理论文章评选和第十六届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加强郑州人大网站建设,提高《郑州人大工作》、《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编辑质量。创新人大宣传工作,同郑州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创办《代表之声》,同郑州日报联合创办《郑州人大》专版,坚持举办《民主与法制》专题节目,密切了常委会、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人大工作只有紧扣时代脉搏,不断探索创新,才能更加深入、更加扎实、更加有效,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才能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一年来,常委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积极推进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在坚持党的领导上提出了“两个确保”,确保党的主张及时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管干部原则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在立法工作上坚持“两个凡属”,凡属我市制定和修订的地方性法规,在常委会审议通过前都要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凡属地方性法规中涉及对市民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的问题,都要进行立法听证;在监督工作上坚持“两个结合”,做到视察与调研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在自身建设上做到“两个加强”,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人大代表队伍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在代表工作上建立了“双联系”制度等。这些举措,健全了工作机制,丰富了工作形式,增强了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一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探索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有效途径,使党的执政地位更加巩固,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二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揽人大工作全局。常委会在积极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推动社会进步和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注重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更加注重推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三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人大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做到自觉接受市委领导,与市“一府两院”同心协力,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共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县(市)区人大、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和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制度还需要完善,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机制还需要健全,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活动的形式还需要继续探索,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自身建设还需要不断加强,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0年的主要任务

2010年是我市巩固经济企稳回升良好态势,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抓好一个载体,实施两个规划,建设三个体系,做强四大产业,打好五个战役”的工作思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坚持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以提高常委会工作实效为着力点,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迈出新步伐,在推进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见到新成效,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上取得新进展,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要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政体的本质区别,进一步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人大各项工作无论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坚持人大工作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把市委的决策和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并保证贯彻落实。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为确保党的执政地位、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组织保障。

二、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立法工作与我市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研究,认真论证,加快立法。认真做好2010年立法工作,对《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农业投资保障条例》进行修订,对《郑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例》、《郑州市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10件法规进行立法调研,对我市现行有效的65件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坚持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突出位置,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继续坚持和完善各种有效方式、制度和机制,不断拓宽民主立法渠道,努力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以法律制度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三、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推进市委决策贯彻落实

全面贯彻监督法和河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注重监督实效,将监督权与决定权结合起来,将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结合起来,综合运用监督手段,强化跟踪监督,推动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一是围绕推进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拟对产业集聚区建设、郑州新区规划和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规划等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长远性问题,搞好调查论证,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二是围绕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拟听取和审议经济结构调整、郑州新区建设、重大项目建设、城市交通综合整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等专项工作报告,拟对专利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河南省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等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围绕推进民生改善,拟听取和审议城中村改造、卫生工作、为民承诺“十大实事”办理和社区服务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郑州市市区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和《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四是围绕推进生态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拟听取和审议生态水系规划实施、国土资源管理、绿博会展览等专项工作报告,拟对《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代表工作活力

继续把代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推进代表依法履职的各项制度。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做到全面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参观考察相结合,提高学习培训的效果。建立跨年度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实跟踪督办机制,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提高实际办结率和落实率。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切实解决代表反映的问题。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广泛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预决算草案及有关法规草案的初审工作。坚持“双联系”制度,搞好代表专业组、代表活动组活动,切实抓好代表专业组专题调研工作,提高代表履职实效,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制度,开展代表评先选优活动,调动代表的履职积极性。

五、切实增强整体素质,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工作思路、工作部署的学习,加强对人大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研究,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履职能力。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常委会的各项决策和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加强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常委会各工作机构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团结、干事、服务、创新的良好氛围。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指导和支持基层人大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好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纪念活动,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我市的改革发展已进入一个关键时期,做好今年的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和团结全市人民,坚定信心,凝聚力量,振奋精神,务实重干,全力保持经济社会发展好的趋势、好的态势、好的气势,全力维护郑州形象,为推动郑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生态型、创新型城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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