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户型经适房
不超70平方米
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 潘燕 通讯员 何宇)“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各级政府要坚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职责。”昨日下午,市长赵建才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经适房供应对象确定
此次通过的管理办法对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确定为“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主要表现在收入和住房两个方面: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还需具有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
小套严控70平方米
关于单套建筑面积,《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严格控制套型面积,小套型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中套型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同时规定,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住房状况、家庭人口及市场供求等因素可适当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
选房实行轮候制度
对于过去选房实行的摇号或抽签的方式,《办法》做了修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购房证”顺序号实行轮候制度。“购房证”顺序号由信息系统在区房管部门复审后自动生成。经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退出申请的,后续申请人顺序号依次自动递补。
政府所建房卖成本价
《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房地产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及基准价格浮动幅度不得高于3%,市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的交易,《办法》还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满5年上市转让的,政府优先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