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实行酒驾与交强险费率浮动制
醉驾一次费率最高上浮30%
据新华社北京2月11日电 记者11日从公安部获悉,日前,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
浮动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其中,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