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管条例删争议条款
鞋跟超4厘米禁驾被“毙”
新华社南京2月24日电 记者日前从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已获得通过,此前条例草案中提出的“醉驾肇事终身禁驾”的条款被删除。
此前,条例草案在征求意见时曾有这样的条款:“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禁驾”。这一提法在当时引发了社会热议。
南京市人大表示,立法审查中没有能够通过,主要因为国家相关部门对饮酒、醉酒后驾车的行为已有处罚规定,地方条例应与其保持一致。据了解,去年12月17日,公安部颁布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
此外,条例草案中提出“穿4厘米以上高跟鞋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将予以警告并处以50元罚款”的条款也没有被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