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乳品含三聚氰胺仍回炉销售
熊猫乳品公司仨主管受审
据新华社上海2月25日电 上海熊猫乳品案25日上午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公诉人指控上海熊猫公司三名主要负责人明知部分乳品含三聚氰胺,仍将其回炉加工并予以销售,其行为已经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三名被告人分别是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常务副总经理王岳超、总经理洪旗德、副总经理陈德华。
2008年10月,因受“三鹿奶粉”影响,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的销售客户福建省晋江市味天下公司将1300余件特级和三级熊猫牌全脂甜炼乳退回熊猫公司。嗣后,王岳超、洪旗德、陈德华明知被退回的甜炼乳中个别批次三聚氰胺含量超标,仍商定将上述炼乳重新回炉,生产炼奶酱。
2009年2月7日至4月21日,这批退回炼乳被批量投入生产。直到2009年4月案发,已查证的上海熊猫公司所生产的各类规格炼奶酱共计6520余罐,其中销售共计3280余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