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早产行车证
司机受罚千元整
本报讯(记者 陈思 通讯员 黄伟)由于自己行车证丢失,司机便找一个假证贩子办理了一个行车证。但发证日期却写成2011年2月7日。2月25日,省高速交警总队巩义大队对使用早产行车证的王某处以1000元的罚款。
2月25日8时,省高速交警总队巩义大队民警黄伟巡逻到连霍高速公路625公里时,发现一辆冀B牌照的大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司机王某正在车旁解手。民警检查王某出示的驾驶证和行车证时,发现行车证的发证日期竟是2011年2月7日。面对惊讶的民警,王某也看到了发证日期的错误,在事实面前,王某懊恼地交代了实情。
原来,春节前王某的行车证丢失,王某不想重新办理行车证,便找了一个制作假证的贩子做了两套行车证,一套办证日期是2010年2月7日,另一套办证日期是2011年2月7日,谁知这次出差的时候竟然拿成了2011年2月7日的假证。
民警教育了王某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处罚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