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记者 杜宇)记者2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突出培训重点,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通知强调,要以企业吸纳农民工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为工作重点。对企业吸纳的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和困难企业的在岗职工,重点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鼓励其参加6至12个月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按照中央1号文件的要求,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后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费补贴,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对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积极开展1至6个月的中短期实用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及返乡农民工、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开展不少于10天的创业培训。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职业培训需求,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的比例,切实保障职业培训资金需要;要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制定办法,合理确定各类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局势的影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于2009年至2010年联合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2009年,全国共开展各类职业培训近300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