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宇代表:
将教师定为教育公务员
针对日前征求意见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3日表示,我国可以参照日、韩等国做法,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修改教师法或对公务员法做出补充规定,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获得教师职位的公办普通中小学教师的身份确认为教育公务员,从法律上保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师的各种待遇与公务员一致,提高教师职业的吸引力和社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