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常丽娟)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里活跃着一支6人女子公诉队伍,平均年龄不到30岁。她们在公诉岗位上,以女性特有的目光审视各种犯罪,尤其是涉及妇女儿童和青少年的犯罪案件,在公诉席展示着女性的飒爽英姿。
据了解,2007年,惠济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成立“女子公诉组”,重点受理妇女、未成年人受侵害和涉嫌犯罪的案件。在承办未成年人谢某故意伤害(重伤)案件时,女子公诉组成员针对该案特点拟制了公诉意见书,寓教于诉,动之以情,晓之以法。被告人谢某当庭向被害人承认错误。
面对疑难案件,她们查微析疑,捍卫法律的尊严。 “个人1%的疏忽,对法律就是100%的亵渎。”这是“女子公诉组”一直奉行的理念。“女子公诉组”成立以来,女检察官们共追诉漏犯20余人,漏罪20余起,同时还积极开展侦查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面对涉黑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她们作为女子公诉组成员,不仅办理未成年犯罪、轻微刑事案件,在涉黑、暴力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前也毫不含糊。
女子公诉组成立4年来,先后被评为巾帼文明示范岗、郑州市先进集体。有一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人获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两人获郑州市十佳公诉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