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
本报讯(记者 孙丽萍)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新郑市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院等从今年3月1日起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307种国家基本药物按全省统一招标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并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供电公司
组织春季安全检查
本报讯(通讯员 赵志伟)为实现安全生产,自3月1日至31日,新郑市供电公司将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活动。此次活动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学习为重点,结合相关事故案例,把反违章、百问百查活动同全面梳理新郑电网安全运行薄弱环节和设备隐患紧密结合,逐项梳理,进行拉网式检查。
开通热线
法院为农民工解忧
本报讯(通讯员 左世友)春节后,新郑市人民法院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民工,给农民工提供欠款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签订劳动合同等方面的法律援助,特意设立了“农民工法律热线”电话,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各类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法律问题,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截至目前,新郑市法院共接到涉及农民工利益热线电话30个,提供法律咨询20余条,有8名农民工通过法律咨询讨回了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