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消防条例
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 李娜)学校、福利院、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员工和居民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就《河南省消防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如果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在3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登录河南省政府法制网( http://www.hnfzw.gov.cn);寄信至:郑州市纬二路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法规处,邮编450003;电子邮箱:xzfgc@126.com;传真至:0371-65506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