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林宇峰
让当事人打行政官司“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是金水区法院对诉讼当事人的承诺,也是凭借着这句承诺,金水区法院行政审判庭连续三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行政审判先进集体。近日,记者从金水区法院获悉,该院行政庭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注重协调化解官民矛盾
“成立行政案件协调室,试行‘圆桌’审判方式,在最大限度上消除群众‘民告官’的疑虑。”昨该院行政庭对有重大影响、判决效果差的案件,及时召开涉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联席会,寻求一切协调解决行政争议的方法和途径,努力实现“官了、民了、案结事了”。
“三年来,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撤诉率均在40%以上。” 金水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说,该院曾审理过的一起因夫妻离婚,导致财产分割争议长达十年之久的纠纷案。该案既有房屋权属登记争议、又有建筑许可证颁发争议,同时涉及财产的民事确权与分割。核心问题是分家析产,当事人情绪激烈,互不相让,甚至出示死亡遗嘱相威胁,副院长郑生、王琴出面协调,经过多次艰苦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工作,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房屋财产分割协议,当事人对在该院起诉的3起行政诉案件分别申请撤诉结案。
司法建议扩大办案效果
“司法建议对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有不容忽视的作用。”据介绍,2007年至今,金水区法院行政庭共向各级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21件,扩大了办案的法律效果,规范和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去年6月份,金水区法院行政庭对2008年金水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特点、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和协调撤诉案件中发现的主要执法瑕疵进行了调研分析,提出明确的司法建议和要求,形成了一万多字的行政审判白皮书。
巡回审判方便当事人诉讼
“行政庭的干警改‘坐堂问案’为巡回审判,主动到原告的身边去办案。”据介绍,干警们改变司法理念,主动到原告住所地、案件发生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场所进行调查、勘查、询问、协调、现场开庭,将庭审开到学校、机关、工厂企业、村委会、居委会、社区等, 2009年开展各种形式的巡回审判活动达43件(次),巡回审判率达33%,巡回审判拉近了法官与百姓、当事人的感情距离,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及时妥善化解了行政争议,深受当事人和群众的欢迎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