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法院免农民工各种诉讼费用
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 通讯员 薛永松)“感谢巩义法院帮我们讨回血汗钱。”昨日,在巩义打工的洛阳籍农民工冯广波、李朝军拿着从法院刚领到的强制执行的工资激动地说。更让他们深表感激的是,通过巩义法院强制执行欠薪,还不用缴纳执行费。
采访时,记者了解到,冯广波、李朝军都是洛阳市洛宁县人。他们在朋友的介绍下,于2007年年初至2008年年底在巩义市一家工厂打工。工厂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分别拖欠两人4个月工资各3700元,多次讨要未果。2009年3月冯广波、李朝军将该厂诉至巩义法院,后来两人申请巩义法院强制执行。巩义法院依法冻结该厂账户,被执行人才乖乖地将7400元执行款交到执行法院,顺利返还到农民工手中。
据了解,为切实帮助农民工讨要血汗钱,减轻农民工负担,巩义法院出台了免收农民工工资案件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的规定,确保农民工无钱能打得起官司、有理能打得赢官司、胜诉能够实现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