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强 通讯员 陈涛 文/图)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警二大队创新思路,建立了全省首家“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对前来大队办理业务的群众进行系统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自3月8日运行以来,每天教育培训40多人,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在“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记者见到了因发生交通事故在此学习的司机韩某。按照规定,他应接受半个小时交通安全学习。小韩通过参观“孩子眼中的交通观”、“家属看交通事故”专栏和观看交通事故警示录像等教育,思想上起了很大的变化,表示要做一名有素质、守法纪的驾驶员。
为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二大队根据不同的交通违法情节,明确规定,具有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应接受不少于两小时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因驾驶证具有违法记录被记6分以上或因交通违法被暂扣车辆的当事人,应接受不少于0.5小时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因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负有主要以上责任的当事人,应接受不少于1.5小时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因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负有同等(含)以下责任的当事人,应接受不少于0.5小时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接受教育后,大队让当事人写出个人感言,以警示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