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16日,洪山区分别举行了IT、广告医药类专场招聘会和大、中专应届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应聘者均以大中专毕业生为主。在招聘会上,一些企业招聘简章上的工资栏标示“待遇面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这属违规行为。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参加招聘会时,在招聘简章中必须写清楚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
不少求职者在应聘时都遭遇过待遇模糊不清,难以选择的情况,他们大多也未作计较,甚至视为一种正常现象。在日常生活中,这类正当权利被忽视的现象并不鲜见。昨日的《武汉晚报》报道,一些乘客叫出租车时,先站在车外问司机去不去某处,得到允许才上车。市客管处市场监管负责人纠正说,乘客完全不必如此“讲客气”,直接拉门坐进车里,将目的地告诉司机。送乘客去合理的任何地方,是司机的义务,如果他“挑剔”,就构成拒载,乘客就可投诉。
应聘时应当知道工资和福利待遇,打的不必先问司机“去不去”,我们生活中拥有的这些权利,虽然都比较细小,看起来似乎无关紧要,但并不能因为细小而忽视,正是因为诸多具体而微的权利使我们身上的权利更加真切和充实。人的权利无疑是宏大的话语,然而不能仅仅写在文本中,而应把权利的理念和种类体现在生活的细节中,被人们所知晓,所珍视,让人们切实感受到权利的阳光普照,并因此获得生活的尊严。
因此,我们每一个人应当明白日常生活中各个方面具体而微的权利。遗憾的是,许多人并不了解这些权利,往往在不知不觉中遭受权利的被侵蚀,甚至那些权利的侵蚀者,比如,标示“待遇面议”的招聘企业、“挑路”的出租车司机,可能他们也不清楚这样做侵犯了他人的权利,他们可能以为是在依循一种惯例而已。由此可见,有关方面应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尽可能让公众知晓日常生活中的权利。
在我们了解生活中那些具体而微的权利之后,重要的是时时处处注意自我维护这些权利,很多时候权利并不主动奉送,需要人们积极主张、争取和维护。在应聘者遭遇“待遇面议”的报道中,我们看到这些求职者大多是初次就业,要求明确待遇的谈判能力比较欠缺,也可能羞于提出要求,加上就业压力,而选择放弃这一权利主张,待遇含糊不清的现象也因此越来越多。正是不少人选择放弃正当权利,而使得某些侵蚀权利的现象比较普遍。
具体而微的权利被侵蚀成为普遍现象,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有关部门对此重视不够。当侵权发生之后,如果得不到及时地严格查处和纠正,久而久之就会被违规者当作正常现象。因此,有关部门在提醒公众注意日常生活中的权利同时,更要积极有效地承担起维护民众权利的职责,迅速有力地查处和纠正违规行为。 李 华